- 部分商品因其易於腐敗、保質期較短或退貨時即將逾期,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及行政院公佈的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恕不適用消費者七天猶豫期退貨。這類商品由於其易於快速變質,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 若商品在運送過程中出現瑕疵(如變質、異味、過期、重量不足)或因運送造成損壞,可在收貨後7日內更換新品。但不接受因主觀認知差異(如個人口味、口感、辣度、鹹度或美味程度等因素)而退貨。敬請在下單前確認。
- 若選擇退款,請立即聯絡我們並提供問題品狀況報告,商品無需退回。
- 若自行攜帶商品至國外(台澎金馬以外地區),恕不接受任何退換貨,也不承擔其他商品相關問題的後續處理責任,敬請諒解。